公司結構與董事會組成

本公司遵循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》,制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,確保公司治理的實施並提升董事會職能、完善董事會結構。透過多元化招募經驗,我們吸引了具有不同專業背景、專業技能和產業經驗的人才,持續加強公司治理和營運綜效。本公司現行董事會共7席,分別由4名一般董事與3名獨立董事組成(獨立董事佔比43%)、女性董事佔比14%,除一名董事為50歲以下,其餘董事皆為50歲以上,專業背景包含經營管理、航空運輸、政府與監管、財務會計等,每位董事在產業均具備豐富經驗,預期在本公司擬訂經營方向時,可透過納入不同成員之背景知識多方考量不同策略面向。有關董事會成員與背景、多元化及獨立性細節請詳星宇航空官網公司治理專區

 

 

董事進修情形--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

年度 董事修課名稱 人次 時數
2022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7 3
2022 外部創新與永續經營 1 3
2022 勒索軟體威脅下,資安管理法的適法性 1 3
2022 淨零碳排之國際趨勢與臺灣推動零碳轉型的作為 1 3
2022 111 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1 3
2023  全球未來風險與永續轉型契機  7  3
 2023  營業秘密最新實戰解析與董監經營風險  4  3
 2023  善.真美公益.做對.做好.就是好生意(ESG/SROI)  1  3
 2024  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 7  3
2024 實踐企業永續經營:性平三法之法律責任案解析 5 3

 

 

董事進修情形--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

年度 董事修課名稱 人次 時數
2022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參考指引發布暨董監宣導會 1 3
 

董事進修情形--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

年度 董事修課名稱 人次 時數
2022 第 18 屆 (2022) 公司治理高峰論壇─提升董事職能 落實公司永續治理 1 3
2022 家族企業及財富永續不可不知的傳承機制與稅務議題 1 3
2022 企業營運與相關稅制探討暨最新大股東相關稅法及實務介紹 1 3
2023 數位科技及人工智慧的趨勢與風險管理 1 3
2023 2023低碳經濟與企業低碳創新的全球趨勢與商機 1 3
2023  董事會督導企業應瞭解之法律事項:小心誤觸聯合行為的紅線  1  3
2023 全球企業永續發展的宏觀視野-從願景2050到行動2021  1  3
2024 綠電、憑證與永續發展─企業淨零之路  1  3
 

董事進修情形--臺灣投資人關係協會

年度 董事修課名稱 人次 時數
2022 企業如何因應ESG挑戰 創造轉型契 1 3
2022 機13如何運用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 1 3
2022 溫室氣體之碳管理/碳關稅&碳權 1 3
2023 ESG下之企業風險管理 1 3
2023 國際企業永續趨勢 - ESG之績效管理與公司價值布局 1 3
2023  企業人力發展與社會共融因應策略 1  3
2023 2023安侯建業領袖學院論壇-淨零熱潮下的商機與挑戰 1  3
2024 淺談高科技製造業之兩大風險:地緣衝突下的出口貿易管制與供應鏈採購舞弊 1  3
 

董事進修情形--社團法人中華獨立董事協會

年度 董事修課名稱 人次 時數
2024 淺談高科技製造業之兩大風險:地緣衝突下的出口貿易管制與供應鏈採購舞弊 1 3
 

董事會成員提名及遴選

根據本公司章程,董事會設置依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主要股東持股情形,衡酌實務運作需要,設置五至九人之適當席次,每位董事的任期為三年。董事的提名採取候選人提名制,並根據單記名累積選舉法,由股東從候選人名單中選任,當選的董事可以連任。董事席次中,設置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,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,並應含公益性獨立董事至少一名。獨立董事的專業資格、持股、兼職限制、提名和選任方式、職權行使以及其他相關事項,將按照證券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;而公益性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、兼任限制、提名及其他應遵循事項,悉依民用航空運輸業公益性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辦理,連選連任以兩次為限。

根據章程規定,董事會由董事組織,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出席和出席董事過半數的同意,進行董事長的互推。董事長代表公司對外擔任職務。目前本公司的董事長由張國煒擔任,並由翟健華擔任總經理。董事翟健華同時擔任本公司執行長職位主係因長於經營管理、領導決策並具備豐富產業知識,以提升公司經營效率與決策執行力。為避免利益衝突,星宇航空召開董事會時會主動告知董事須利益迴避並於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》明確規定董事利益迴避之條款,條款如下:本公司董事、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會議事項,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,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,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,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,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,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。董事間亦應自律,不得不當相互支援。董事之配偶、二親等內血親,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,就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,視為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。此外,年報之貳、公司治理報告(二、董事、總經理、副總經理、協理、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)亦有說明本公司董事成員於其他董事會任職、交叉持股狀況、具控制力股東的存在等情形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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