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室氣體管理
星宇航空2024年依循ISO 14064-1:2018首次完成2023年度之溫室氣體盤查作業,並於2024年 5 月取得外部第三方查證;2024年更進一步擴大盤查國外分公司及其營運據點,包含日本、北美、印尼、香港、泰國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、越南、新加坡、澳門等10家分公司,並取得第三方查證,未來將持續逐年盤查溫室氣體排放情形,強化企業碳管理。
星宇航空2024年全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991,424.08公噸CO2e,類別一-直接排放佔總量 98.19%,主要源於航空器直接排放; 類別二-能源間接排放佔總量 0.81%,主要源自營運據點之用電;類別三-運輸間接排放及類別四-組織使用產品間接排放佔總量1.00%。星宇航空碳排放量較前一年度提升65%,主要因星宇航空持續擴大飛航機隊規模,未來也將透過例行性碳盤查追蹤短、中、長期減碳目標之達成情況,為全球減碳盡一份心力。
主溫室氣體排放量統計及密集度
| 項目 / 年度 | 2022 年 | 2023 年 | 2024 年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類別一 | 航空器直接排放 | 136,248 | 587,117 | 970,048 |
| 非航空器直接排放 | — | 2,739 | 3,447 | |
| 類別二 | 4,809 | 6,594 | 8,039 | |
|
類別三至類別六 (運輸、組織使用產品、使用組織之產品及其他等間接排放) |
— | 4,290 | 9,888 | |
註 1:2022年至2023年溫室氣體盤查邊界涵蓋臺灣總公司及其主要營運據點,2024年統計範疇擴大至全球營運據點,包含臺灣新增之辦公室據點,以及海外10處分公司及其營運據點。
註 2:溫室氣體盤查範疇:二氧化碳 (CO2)、甲烷 (CH4)、氧化亞氮 (N2O)、氫氟碳化物 (HFCs)、全氟碳化合物 (PFCs)、六氟化硫 (SF6)、三氟化氮 (NF3) 共計 7 種溫室氣體。
註 3:溫室氣體盤查採用營運控制法進行盤查。
註 4:溫室氣體排放係數引用:環境部2024年2月5日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、環境部產品碳足跡資訊網等。
註 5:2023 年依循「我國國際航空業碳抵換及減量計畫 (CORSIA)」首次完成 2022 年度航空用油查證作業;2024 年依循 ISO14064-1:2018 首次完成 2023 年之溫室氣體盤查作業,因此 2022 年之溫室氣體盤查數據僅涵蓋 CORSIA 航空用油查證和初步估算非屬 CORSIA 之航空器用油、營運據點外購電力等。
註 6:2024年類別3至類別6之盤查範疇,涵蓋價值鏈中的外購能源之上游排放、員工通勤、商務差旅等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等項目。
溫室氣體排放小教室:
- 類別一 (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):指來自於製程或設施之直接排 放,如:原物料產生的排放、交通運具使用化石燃料產生的排放, 以及冷氣、飲水設備等之冷媒逸散排放。
- 類別二 ( 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):指來自於使用電力或蒸汽 之能源利用所產生之間接排放。
- 類別三 (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):指由事業活動產生之溫室 氣體排放,但該排放源並非事業自有或可控制的,如:員工通勤、 商務旅行等活動之其他間接排放。
